岳阳市第十三中学“五好文明家庭”评选方案
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重视家庭建设,注重家庭,注重家教,注重家风”的重要讲话精神,我校通过评选、表彰“五好文明家庭”和开展宣传、教育、文化活动,向全校教职工推出融时代特色和传统美德为一体的先进家庭典型,以激励和引导更多的家庭积极投身学校精神文明建设,养成尊老爱幼、男女平等、夫妻和睦、勤俭持家、家庭卫生、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,以家庭的平等、文明、和睦、稳定促进十三中的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,特制定本方案:
一、评选条件
1、爱国守法,热心公益好。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,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扶贫济困,弘扬社会公德。
2、学习进取,爱岗敬业好。认真学习政治理论、政策方针、法律知识、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,熟练掌握教育教学技能,有强烈的敬业精神,严格遵守职业道德,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岗位建功,岗位成才。
3、男女平等,敬老爱幼好。建立平等、民主、和睦、友爱的家庭关系,夫妻双方互敬互爱、互信互勉、互谅互让、互帮互慰;尊敬长辈,爱护儿童,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;邻里之间团结互助,和睦相处。
4、移风易俗,优生优育好。建立文明、健康、科学的生活方式,反对封建迷信,破除陈规陋习,提倡婚事新办、丧事简办、厚养薄葬;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,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和教子观,做到晚婚晚育、优生优育优教,用科学的育儿方法教育子女,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。
5、勤俭持家,环境卫生好。提倡勤劳致富、勤俭节约、合理消费、科学治家,以艰苦奋斗为荣,以奢侈浪费为耻;增强环境意识,学习环保知识,热爱环境、建设环境、美化环境、保护环境从家庭做起,从身边做起,从小事做起。
二、评选范围
本校全体在职已婚成立家庭的教职工,且家庭成员无违反计划生育、无违法犯罪行为的在职教职工,以户为单位参加评选。
三、评比程序
“五好文明家庭”的评选:以校工会小组为单位,根据各工会小组家庭情况,对照“五好文明家庭”评选的基本条件,按每工会小组评出2户的比例推荐“五好文明家庭”,填写好“五好文明家庭”推荐登记表交工会;经审核批准后,由学校择期进行表彰。“五好文明家庭”每年评选一次,对届期内发生重大问题的家庭,可随时予以取消。对突出的家庭推荐参加市、省级文明家庭的评选。
四、评比时间
1、12月23日—12月30日各工会小组组织评选。
2、1月3日将评选推荐结果上交工会。
十三中工会